作者:有鉗
▲鍋爐爆炸事故案例插圖①
時間:2002年11月5日
地點:廣西欽州市浦北縣寨圩酒精廠
設備:臥式快裝鍋爐,型號KZG3-10,設計工作壓力1.0兆帕,許可使用壓力0.8兆帕,額定出力每小時3噸
群眾舉報:被查封的鍋爐又在燒了
2001年9月初,正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天熱的時候——而且還是又潮又熱,實在不適宜外出工作——但是欽州市鍋檢所的工作人員卻仍然必須頂著酷暑外出辦公,畢竟鍋爐屬于問題高發的特種設備,一旦漏檢、錯檢,后果相當嚴重。
▲寨圩鎮位于欽州市浦北縣北部,處于三市四縣的交匯點,地理位置優越
這不,9月4日當天,欽州市鍋檢所的工作人員就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下轄浦北縣寨圩酒精廠有一臺鍋爐存在大問題,這臺鍋爐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過故障,但是該酒精廠的老板卻為了節省修理費用,擅自進行修理,不僅采用了劣質的修理材料,修理質量(焊接等)也相當低劣。
欽州市鍋檢所的工作人員當場認定該鍋爐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做出了停止使用的結論,而欽州市勞動局也在次日(9月5日)依法查封了該鍋爐。酒精廠的老板也表示自己認識到了錯誤,向鍋檢所的工作人員保證不會再啟用該鍋爐。
然而,這位酒精廠老板所說的話卻似乎并不可信。
▲鍋爐是酒精廠必備的主要特種設備之一
2002年4月27日,浦北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收到了當地的群眾舉報說寨圩酒精廠老板偷偷撕掉了被要求停運的鍋爐封條,再度啟用了該鍋爐!浦北縣質監局的工作人員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立即委派人員前往該廠檢查,發現該廠竟然真的正在使用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被查封的那臺鍋爐。
執法人員當場責令酒精廠老板立刻停爐熄火,并依法予以封存,同時還進行了立案處理,希望通過嚴肅處理的方式能夠讓酒精廠老板對其“走鋼絲”的危險行為有足夠的認識。
可惜,這一切似乎都無法遏制酒精廠老板貪婪的欲望。
那臺被查封兩次的鍋爐又燒起來了
2002年10月份,正是酒精廠的生產旺季,寨圩酒精廠當然也不例外。當時,酒精廠老板舍不得多花錢購置新的鍋爐,卻又想趁著旺季多增加點產量,于是就和其子商量重啟那臺被查封的鍋爐。兩人商量一陣之后,就又一次擅自撕掉了鍋爐的封條。
10月底,酒精廠老板開始檢修這臺鍋爐,因為有上次擅自修理被查封的“陰影”,這次,他“專門”請來了廣西南寧福萊斯特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的“技術專家”來對這臺鍋爐進行了化學清洗,當然本來這事是需要按照規定進行報批的,可是酒精廠老板哪敢對他這臺被查封的鍋爐進行報批?所以,這一切都是暗中進行的。
11月4日下午4點15分,該臺鍋爐正式點火升壓;次日(11月5日)凌晨1時進行了交班,轉交給了該酒精廠聘任的3位司爐工(其中1人是無證的,另外兩人的操作證也早已過期)。
幾個“約等于”無證上崗的司爐工,和一臺隱患重重地被查封的鍋爐在一起,讀者朋友們,接下來的事情我覺得你們應該都清楚了!
▲鍋爐爆炸事故案例插圖②
11月5日6點55分,三名司爐工正在看爐,突然就轟的一聲,鍋爐爆炸了。這臺鍋爐筒底原修補處的一塊1米×0.65米的鋼板直接被炸開,飛向左前方,扎進了外墻根的一處沙石堆內。爆炸的沖擊波將鍋爐的耐火磚和護板統統炸飛,鍋爐本體直接向上飛起,沖壞了鍋爐房屋頂(材質為鋼筋混凝土),致使其框架結構完全斷裂,雙側磚墻也被強大的沖擊波直接摧毀。
爆炸發生之后,酒精廠的工作人員4人當場死亡,2人重傷,2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42.04萬元(按照2002年物價計算)。
東修西補的鍋爐怎能啟用?
▲鍋爐爆炸事故案例插圖③
事故發生之后的調查顯示,這臺鍋爐是1972年由梧州市鍋爐廠生產制造的,1983年由南寧化工廠移裝到浦北縣寨圩酒精廠投入使用。
2002年9月份,欽州市鍋檢所定期檢查時候首次發現酒精廠老板擅自對鍋筒底部進行挖補,補板上發現了鼓包,鼓包處還有過熱現象,突出高度由2公分。而補板的材質更是無法判斷,且焊縫質量相當低劣。
此外,該酒精廠還擅自對該鍋爐右水冷壁管的8條管和左水冷壁管的9條管采用了貼補的方法進行擅自修理,致使其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欽州市安檢部門因此做出了鍋爐停止運行的處理決定。
可惜,酒精廠的老板利欲熏心,罔顧安全生產管理規范,無視鍋爐查封禁令,多次擅自撕毀封條,啟用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鍋爐,致使最后的爆炸發生,等待他的終究是法律的嚴懲。
當然,除了擅自啟用禁用的鍋爐外,該酒精廠老板為了利益最大化,還聘任了無證(以及證件過期)的司爐工操作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鍋爐,可謂是錯上加錯。
另外,該酒精廠老板對鍋爐的多次擅自修理,其質量也是相當低劣,不僅采用了劣質的材料(質地不明、用料不足、厚度不夠),而且焊接工藝相當粗糙,多處沒有焊透,還出現了T形焊縫,降低了鍋筒的承壓能力,從另一方面造成了此次事故的發生。
▲事故鍋爐的鍋筒挖補示意圖(圖中四個紅色方框處為挖補板)
在此次事故中,廣西南寧福萊斯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在為該酒精廠進行鍋爐的化學清洗時候,沒有按照規定辦理報批清洗手續,等于從側面促使酒精廠老板重新啟用該鍋爐,因此需要為此次事故負間接責任。
這起鍋爐事故雖然只是個案,但是那個年代,有很多地方的小廠、小作坊都存在嚴重的鍋爐濫用現象,那些“土鍋爐”尤其是重災區,在安全生產和利益最大化面前,很多目光短淺的“商人”都優先選擇了后者,他們也終將為他們愚昧的選擇付出慘痛的代價。